一、旨揭修正重點如下:
(一)新訂環保葬區使用費,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起施行:
1.亡者設籍臺北市者,或自本市富德靈骨樓、陽明山靈骨塔或陽明山臻愛樓遷出者,免收費。
2.亡者非設籍臺北市者,收費新臺幣6,000元。
3.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無論亡者設籍臺北市或非臺北市,免收費用:
(1)埋葬於臺北市之墳墓,起掘後使用本市環保葬區者。
(2)非設籍臺北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3)重大災害罹難者。
(4)具急難救助需求者。
(5)殉職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二、放寬臨櫃申辦期限及特定對象限制,另遇天然災害宣布停班停課,暫停下葬服務,原已預約之民眾,得於停班停課日之次日起5日內,擇期前往葬區辦理下葬事宜,免重新辦理預約;若申請取消下葬者,得全額退還已繳納之規費。
三、本案倘有相關疑義及建議事項,請逕洽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專線電話:02-87329686轉29636。
四、檢附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來函及公告各1份。
(一)新訂環保葬區使用費,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起施行:
1.亡者設籍臺北市者,或自本市富德靈骨樓、陽明山靈骨塔或陽明山臻愛樓遷出者,免收費。
2.亡者非設籍臺北市者,收費新臺幣6,000元。
3.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無論亡者設籍臺北市或非臺北市,免收費用:
(1)埋葬於臺北市之墳墓,起掘後使用本市環保葬區者。
(2)非設籍臺北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3)重大災害罹難者。
(4)具急難救助需求者。
(5)殉職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二、放寬臨櫃申辦期限及特定對象限制,另遇天然災害宣布停班停課,暫停下葬服務,原已預約之民眾,得於停班停課日之次日起5日內,擇期前往葬區辦理下葬事宜,免重新辦理預約;若申請取消下葬者,得全額退還已繳納之規費。
三、本案倘有相關疑義及建議事項,請逕洽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專線電話:02-87329686轉29636。
四、檢附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來函及公告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