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努力創作、展出成果,提升本市美術水準,特辦理旨揭美術展覽申請作業。
二、上開展出地點為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藝中心、美麗永安藝文中心,展出期間為116年度。詳細資訊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徵件/徵選/新北市政府受理116年度美術展覽申請)查詢。
三、徵件受理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採實體文件或線上申請辦理。
(一)實體文件: 於徵件受理期間郵寄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鍾小姐收。收件地址:220703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3樓。信封註明「申請美術展覽」。
(二)線上申請:於徵件受理期間逕至(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教育文化專區/項次52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辦理,採線上申請者免另附實體文件。
二、上開展出地點為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藝中心、美麗永安藝文中心,展出期間為116年度。詳細資訊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徵件/徵選/新北市政府受理116年度美術展覽申請)查詢。
三、徵件受理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採實體文件或線上申請辦理。
(一)實體文件: 於徵件受理期間郵寄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鍾小姐收。收件地址:220703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3樓。信封註明「申請美術展覽」。
(二)線上申請:於徵件受理期間逕至(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教育文化專區/項次52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辦理,採線上申請者免另附實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