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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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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放寬及線上申辦方式
發佈日期
2025-07-22
截止日期
2025-12-31
發佈單位
平溪區公所
類  別
公告訊息
公告日期
2025-07-22
主辦單位
平溪區公所
公告內容


1. 申辦注意事項
一、應檢附證件(各項附件均得以電子檔上傳,已上傳電子檔者,免寄送紙本)
二、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車主為身心障礙者本人):身心障礙證明。
三、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無車輛(車主須為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身心障礙證明。
四、身心障礙者未領有駕駛執照(車主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身心障礙證明。
五、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
六、身心障礙證明逾期不予受理。
七、車輛汽缸排氣量超過2,400cc者,免徵金額以2,400cc車輛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八、上傳應檢附附件電子檔未齊者,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證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掛號郵寄或傳真至所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2. 線上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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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