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新北市平溪區平溪里平溪街45號
總機:(02) 2495-1510 傳真:(02) 2495-2009
分機 | 業務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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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機 | 業務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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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主要業務】 綜理、督導工務課業務。 【其他業務】 1.合約:辦理「114年道路路面養護及改善工程(開口合約)」彙整派工、履約管理及結案。 2.合約:辦理「114年全區基礎工程(開口合約)」彙整派工、履約管理及結案等。 |
215 | 【主要業務】 責任區:石底、南山,相關作業辦理。(詳見表格下辦理內容) 【其他業務】 1.工務局業務窗口。 2.合約:辦理「道路路面養護及改善工程(開口合約)」採購查核、各局處相關表單填寫及其他交辦事項(協辦)。 3.合約:辦理全區「治山防災、農路、山區道路等零星工程(開口合約)」採購、彙整派工、履約管理及結案。 4.合約:辦理「道路橋梁暨附屬設施改善工程」採購、彙整派工、履約管理及結案。 5.合約:辦理全區「災害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合約)」採購、彙整派工及最終結算等。 6.工務局年度道路考評。 7.辦理路平報馬仔業務。 8.執行危險市招牌每季10號提送「新北市道路設置人(手)孔、閥箱(含基座)巡視紀錄表」予本府養工處。 |
216 | 【主要業務】 責任區:望古、東勢、平湖、十分、菁桐,相關作業辦理。(詳見表格下辦理內容) 【其他業務】 1.交通局業務窗口。 2.合約:辦理「全區基礎工程(開口合約)」採購查核、各局處相關表單填寫及其他交辦事項(協辦)。 3.合約:辦理「水權設備維護及管理工程 (開口合約)」採購、彙整派工及最終結算等。 4.合約:辦理「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彙整及最終結算等。 5.道路巡查每月請款及結算。 6.辦理新北市平溪區納骨堂電梯漏水案事宜。 7.全區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及全區公共設施保留地證明之核發(玉如協助)。 8.全區道路挖掘申請案審查、接管業務及統計 。 9.全區道路借用申請案之審查及控管、統計等業務。 10.全區道路使用費通知、審查作業。 11.每周編制管挖申請控管周報表及每月編制交維查驗紀錄傳真道安會報(麗英協助)。 12.每個月工程進度系統填報及研考會進度系統填報並截圖回報。 13.國土計畫相關業務。 14.訴訟相關業務。 |
219 | 【主要業務】 責任區:嶺腳、薯榔、新寮、白石、平溪,相關作業辦理。(詳見表格下辦理內容) 【其他業務】 1.水利局窗口。 2.合約:辦理本區「水利工程(開口合約)」採購、彙整及最終結算等。 3.合約:辦理水利局代辦「雨水下水道及水利溝渠清淤、纜線附掛處理及其他排水維護、環境整理等工程(開口合約)」採購、彙整及最終結算等。 4.合約:側溝纜線暫掛合約簽訂。 5.側溝缺失項目填於大表及「側溝」纜線加扣點表格中,每30天發送至相關單位LINE群組。 6.協助彙整各項側溝缺失各項側溝缺失;並將相關有關需清潔隊清整事項,須通報清潔隊處理並追蹤。 7.協助抽查、複查側溝纜線附掛事宜並提送相關表單。 8.養護工程處PFI業務窗口。 9.辦理全區天際架空纜線每月不定期巡查並協助纜線清整工作並將「天際架空纜線」加扣點表格中。 10.協助執行危險市招每月巡查計畫。 11.水利考評側溝、雨水下水道巡檢及相關業務。 12.水利側溝及下水道每月巡查資料檢視及抽查。 13.抽水機(移動式2台)測試運轉並提送巡查紀錄表。 14.砂包管制表填寫。每年一次對未歸還砂包地點,拍照製表存查。 15.每月月底整理建案側溝查察表單歸檔。 16.工務課小編。 |
221 | 【主要(協)業務】 1.協助彙整災害案件之進度及追蹤。 2.協助工務課區政會議資料彙整。 3.已結案工程歸檔及快到期公文(3天前)催辦及管制。 4.經費支出及收入控管及登載。 5.協助各合約結算付款簽結事宜。 6.每天雨量表統計。 7.協助水利考評資料彙整。 8.協助側溝及雨水下水道巡查資料檢核及抽查。 9.協助全區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及全區公共設施保留地證明之核發。 10.辦理其他交辦業務。 |
205 | 【主要(協)業務】 1.協助區長室交辦業務。 2.協助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各里責任區業務項目】 1.緊急搶災復建工程履勘、簽辦及執行。 2.市區道路暨附屬設施巡查、履勘、簽辦及執行。 3.鄰里基層建設巡查、履勘、簽辦及執行。 4.水利設施巡查、履勘、簽辦及執行。 5.防汛道路暨附屬設施巡查、履勘、簽辦及執行。 6.通行時效之核發(20年)。 7.交通設施巡查、履勘、簽辦及執行。 8.違章建築查報業務。 9.簡易自來水業務巡查、履勘、簽辦及執行。 10.代辦工程。 11.里集會所、里民活動中心興建。 12.未領有使用執照申請臨時接水電業務。 13.各類回饋金、協助金工程施作。 14.工程用地土地徵收、價購作業。 15.相關工程行政及規劃、設計、監造、督導等業務。 16.工程、勞務採購業務。 17.路權申請。 18.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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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機 | 業務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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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機 | 業務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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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綜理人事業務、兼辦政風業務。 |
141 | 協辦人事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