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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專區
調解的優點
1、經濟、快速:調解所需時間與費用較訴訟或仲裁節許多。
2、有效:經法院核定後之調解書,可至法院強制執行。
3、和諧:調解程序中,不論當事人是非對錯,雙方不須提出攻擊防禦方法針鋒相對,在信賴的調解人協助下充分表達意見,氣氛自然和諧。
4、尊重當事人意願:調解程序之開始至結束,均至當事人自主決定,調解人雖可勸諭雙方當事人讓步,但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調解並不會成立。
5、不影響訴訟或仲裁權利:調解只是於仲裁或訴訟外多一種解決糾紛的管道,調解不成立對於日後要聲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均不產生影響。
6、保密:調解程序及資料不公開,當事人及調解人等均負有保密義務。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30 至 下午 17:00。(中午 12:00 至 13:00 及國定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2)2495-1510 分機 163
服務地點: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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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