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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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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公告本市依據漁業法實施封溪護漁禁漁區相關規定
發佈日期
2026-01-05
截止日期
2028-12-31
發佈單位
平溪區公所
類  別
公告訊息
公告日期
2026-01-05
主辦單位
平溪區公所
公告內容


本區於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除下列地點開放採捕,其餘流域嚴禁任何方式採捕(含釣魚、網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一、基隆河主流部分區段:
十分觀光大橋至菁桐民生橋(不含嶺腳瀑布水域範圍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公告範圍)。

二、基隆河部分支流:
(1)平十公路南山坪橋交會口至平湖里上游區域
(2)觀瀑吊橋起至上游區域
(3)石底橋旁至三坑溪西側支流上游區域(不含三坑溪東側支流)

三、以上訊息如有疑問請洽新北市平溪區公所經建課
連絡電話(02)2495-1510#135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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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