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內容簡述如下:
(一)、參選資格:
1.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工廠登記,且登記所在地設於新北市者。
2.企業財務狀況健全,最近1年(114年)無欠稅紀錄。
3.最近一年內企業或代表人不曾發生重大糾紛或社會爭議之事件。
4.公司須於申請日前,已依法成立並持續運作3年以上。
5.曾獲選「新北市學習型企業」之受獎團體若再次參選,須於資料敘明與前次獲獎內容之創新作為。
(二)、評選重點:願景計畫、資源投入、策略運作及效益產出等。
(三)、選拔名額:選拔以10家企業為原則,惟實際獲選家數由決審委員會議決。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8月14日(星期五)止。
(五)、收件方式:請於上揭期限內將報名資料寄送至新北市終身學習資源中心李老師收(地址:231055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36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新北市115年度學習型企業選拔」,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送件資料正本及電子檔各1份,請自行備份,送件資料於評選後概不退還。
(六)、獎勵措施:得獎名單預計於1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公告,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得獎企業獲頒獎座1座並透過多元管道與媒體分享得獎企業得獎資訊,彰顯學習型企業對新北市學習型城市之貢獻,擴大學習型企業影響力,並推廣優質企業學習文化,成為學習型企業之標竿。
二、本案計畫及推薦表電子檔可於新北市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新北市社會教育資源網最新消息及新北市學習地圖網最新公告下載。
(一)、參選資格:
1.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工廠登記,且登記所在地設於新北市者。
2.企業財務狀況健全,最近1年(114年)無欠稅紀錄。
3.最近一年內企業或代表人不曾發生重大糾紛或社會爭議之事件。
4.公司須於申請日前,已依法成立並持續運作3年以上。
5.曾獲選「新北市學習型企業」之受獎團體若再次參選,須於資料敘明與前次獲獎內容之創新作為。
(二)、評選重點:願景計畫、資源投入、策略運作及效益產出等。
(三)、選拔名額:選拔以10家企業為原則,惟實際獲選家數由決審委員會議決。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8月14日(星期五)止。
(五)、收件方式:請於上揭期限內將報名資料寄送至新北市終身學習資源中心李老師收(地址:231055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36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新北市115年度學習型企業選拔」,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送件資料正本及電子檔各1份,請自行備份,送件資料於評選後概不退還。
(六)、獎勵措施:得獎名單預計於1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公告,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得獎企業獲頒獎座1座並透過多元管道與媒體分享得獎企業得獎資訊,彰顯學習型企業對新北市學習型城市之貢獻,擴大學習型企業影響力,並推廣優質企業學習文化,成為學習型企業之標竿。
二、本案計畫及推薦表電子檔可於新北市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新北市社會教育資源網最新消息及新北市學習地圖網最新公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