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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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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放寬及線上申辦方式
發佈日期
2026-10-08
截止日期
2026-12-31
發布單位
平溪區公所
類      別
最新消息
內  容


一、身障者有車輛,免申請(稅捐機關主動審核):
1.身心障礙者本人車輛,由稅捐機關主動審核並通知符合規定之身障者。

二、身障者無車輛,須提出申請並自申請日起享有免稅優惠:
1.配偶的車輛。
2.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的車輛。
3.二等親以內親屬的車輛且車輛地(或監理機關登載之住居所地址)與該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
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放寬-1

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放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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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