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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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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55至64歲原住民納入公費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實施對象
發佈日期
2024-05-17
截止日期
2024-12-31
發佈單位
平溪區公所
類  別
公告訊息
公告日期
2024-05-17
主辦單位
平溪區公所
公告內容


為降低55至64歲原住民發生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風險,發揮PPV23接種最大效益,將55至64歲原住民納入PPV23公費疫苗實施對象,增進其免疫保護力。

一、實施期間:113年1月9日起。

二、接種對象:具原住民族身分之55至64歲原住民【以113年為例,實施對象為民國58年(含)以前出生】,即以「接種年」減「出生年」大於等於55歲者。

三、接種原則:
(一)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之55至64歲原住民,公費提供1劑PPV23。
(二)曾經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之55至64歲原住民,依下列原則接種:
1.曾僅接種 PPV23者,與前1劑PPV23間隔至少5年,公費提供1劑PPV23。【屆臨65歲,建議於年滿65歲時接種1劑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以達接種保護效益】。
2.曾僅接種13價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15)者,與前1劑PCV13/15間隔至少1年,公費提供1劑PPV23。
3.曾接種PCV13/15及PPV23者,已完成接種達保護效益,無需再接種 PPV23。

四、符合接種資格之原住民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配合接種單位執行接種作業前落實核對接種資格;包括原住民族身分、年齡及疫苗接種史,同時依據上述接種原則,並經醫師評估後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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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