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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詳細內容
- 問:申請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 答:
- 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丙式)1份(可由公所代為查調)。
- 全戶之所得、財產、稅籍資料、勞保投保清單或最近1期國民年金繳費單影本各1份(可由公所代為查調)。
- 申請人或撥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1份。
- 切結書、郵局追繳同意書及委託書。
- 申請人(及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 其他:依個案家庭情況檢附。
- 問:哪些人會列入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
- 答:
- 兒童或少年本人。
- 實際扶養兒童或少年之父、母或監護人。
- 與兒童或少年實際共同生活之兄弟姐妹。
- 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的納稅義務人。
- 問:申請案家為雙親家庭,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 答:本扶助資格以單親家庭為限,如為雙親家庭,其一方應有重大傷病證明、失蹤(須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入監等情況。如持有身障手冊/證明,除精神障礙及智能障礙外,其餘需檢附公立醫院或私立財團法人醫院醫生診斷證明書並註明無法工作方可申請。
- 問: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審核標準為何?
- 答:不超過下列標準:
- 家庭應計人口平均月所得:每月19,260元。
- 動產:全家人口之存款本金、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80萬元。
- 不動產(含土地及房屋):全家人口合計6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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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