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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詳細內容
- 問: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書如何取得?
- 答:申請書(1式2聯,含切結書共3張)由2樓工務課可取得。
- 問:臨時使用道路如何申請?
- 答:本申請案僅為工程施工所需臨時使用道路可申請,一般可分為民間及建築工程(建案),最遲請於申請日期五天前備齊相關文件後送至本所審核,申請期限最長為3天、每日使用期間以上午9時至下午4時為限(皆依據申請之路段及路況審核)。
- 問:臨時使用道路申請相關文件為何?
- 答:本申請案件除填寫完整申請書,一般民間案件需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為建築工程案件(建案),則另需檢附工商登記證及建造執照(皆為影本即可),惟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免。
- 問:臨時使用道路申請相關流程(作業天數)為何?
- 答:本申請案件作業天數為5天(日曆天),請於該天數前備齊申請相關文件後送至本所,後續將以電話通知申請人(單位)至本所2樓工務課領取第二聯正本,另逕至警察局(派出所)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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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1-01-22